通川区人民检察院举行首批特邀检察官助理聘任仪式
为深化行政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提升检察机关办案专业化水平,7月29日上午,通川区人民检察院举行首批特邀检察官助理聘任仪式,聘请生态环境、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等专业领域的6名行政机关业务骨干担任首批特邀检察官助理。通川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谢晓鹰出席并讲话,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庞静主持仪式,政治部主任和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仪式。
聘任仪式前,特邀检察官助理一行参观12309检察服务中心、检察听证室、党建展示厅、未检工作展示区、办案工作区、图书阅览室等场所,观看普法宣传片,全面了解检察工作。
会上,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竞萱解读最高人民检察院《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工作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并宣读聘任决定。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谢晓鹰为特邀检察官助理颁发聘书,特邀检察官助理逐一发言。
谢晓鹰检察长对特邀检察官助理及其所在行政机关关心支持检察工作表示感谢,并强调:
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充分认识特邀检察官助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主动融入、积极履职,充分发挥专业特长,与检察官通力协作,深化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的交流合作。
发挥自身优势,提升办案质效。充分发挥自身的行政执法实践和专门领域知识优势,当好检察办案的参谋和助理,为提升检察办案质效、推动“质量建设年”深入开展提供坚实的专业保障。
强化组织保障,严守工作纪律。各业务部门要积极协调、主动对接,为特邀检察官助理创造良好办案环境、营造良好工作氛围。政治部、办公室要在履职时间安排、经费保障等方面探索配套保障机制。
特邀检察官助理要严格遵守各项办案纪律和保密规定,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不越红线不碰底线,珍惜荣誉、秉公执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编辑:潘可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