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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川区检察院办理的首例狱内袭警案当庭宣判!
www.tc.dazhoupeace.gov.cn 】 【 2025-01-20 11:16:59 】 【 来源:达州长安网

  “对不起,因为我的一时冲动,不服管教,暴力袭击值班民警汪队长,伤害了他的身心健康,也给监狱造成不良影响,希望旁听的狱友们能够以我为戒,认真接受教育改造,争取早日回归家庭、回归社会……”被告人邓某某声泪俱下的最后陈述道。


  2025年1月9日,达州市通川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服刑罪犯邓某某袭警罪一案在四川省达州监狱公开开庭审理,监狱组织部分服刑罪犯旁听整个庭审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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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人邓某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二十六万元,于2022年6月16日被投入四川省达州监狱服刑。2024年11月24日,邓某某在监区打水时,因与他人发生口角,被值班民警汪某某谈话教育时情绪不满突然使用手中水杯砸向汪某某。随后被现场其他人员予以控制,后邓某某被带至二监区多功能厅继续接受汪某某谈话教育时,又突然挥动右拳击打汪某某头面部,致汪某某眼部轻微伤。


  庭审中,公诉人重点围绕邓某某两次袭警的犯罪事实进行详细讯问、出示证据和发表公诉意见。被告人邓某某当庭认罪悔罪并对自己的错误进行深刻的剖析与反思。


  最后,法院采纳公诉人的量刑建议,判决罪犯邓某某犯袭警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对其前罪未执行完毕刑罚和新罪所判刑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宣判结束后,公诉人对在场旁听罪犯进行法庭教育,提醒服刑人员要以案为鉴,遵守监狱管理,认真服刑、积极改造,若无视监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达州市通川区检察院从严从重办理首例狱内袭警案,有力打击狱内又犯罪罪犯的嚣张气焰,教育和警示其他在押罪犯,进一步净化狱内教育改造环境,保障监狱干警日常的执法管理权威,有效维护监狱服刑场所的监管秩序。


  (靳虎)

编辑:唐浩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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